各专项规划编制组:
请根据国家和江西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发展,对各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科学谋划学校未来五年各个专项规划的发展,完善“十三五”各专项规划,以此带动学校未来五年的发展。
请对“十三五” 专项规划稿进行修改完善,经专项规划分管校领导审阅,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纸质稿交至行政楼40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72251564@qq.com。
联系人:王会妮 联系电话:3593
景德镇陶瓷大学“十三五”规划编制办公室
高等教育研究所(代章)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