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专项发展规划牵头部门、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全委会精神,精准锚定学校发展方向,进一步科学编制学校“十五五”规划、各专项发展规划及学院发展规划,确保规划兼具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鉴于学校“十五五”规划及各专项发展规划开学初将提请校长办公会、常委会会议审议,请各专项发展规划牵头部门对照学校“十五五”规划(讨论稿)及征集的意见建议(由对应单位研判吸收),结合上级最新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十五五”各专项发展规划及总规划相应模块(含“十四五”总结部分),并于2月4日前提交。
2.各学院要以学校“十五五”规划(讨论稿)为统领,进一步修改完善学院发展规划,并于3月16日前提交。其中,因学院重组优化,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国际文化传播学院需修改调整本学院规划;新建的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字艺术学院,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目标”,以“特色立院、创新兴院”,明确“十五五”发展主要方向,科学设定指标任务,编制新学院规划。
3.“十五五”各专项发展规划及学院发展规划须严格对照模板格式和字体,进一步规范文本、凝练文字,特别是精简“十四五”总结部分,确保表述更精准、文字更精炼,总体字数控制在10000字以内。
联系人:郭伟;邮箱:398546306@qq.com
附件:发展规划(参考模板)
发展规划处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