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

2019年01月08日 21:46 点击:

 

2017年江西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申报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为了做好2017年江西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精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国家和我省发展战略,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鼓励申报范围

(一)鼓励申报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国家战略,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战略需求及与江西省重点发展领域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学位授权点。

1.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型光电、航空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智能汽车、新材料、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学位授权点。

2.与改造提升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纺织、轻工等优势传统产业相关的学位授权点。

3.与现代金融、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总集成总承包、全域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和绿色食品、中医养生、养老服务等大健康产业相关的学位授权点。

4.与现代农业、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性产业相关的学位授权点。

5.与推进思想理论建设、传承和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等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位授权点。

(二)鼓励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积极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

(三)鼓励申报江西省空白学科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

1.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空白授权点

0304民族学、0306公安学、0704天文学、0706大气科学、0707海洋科学、0711系统科学、0813建筑学、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0826兵器科学与技术、0829林业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3城乡规划学、0836生物工程、0838公安技术、0908水产、0909草学、1009特种医学、1010医学技术、1301艺术学理论。

2. 专业学位硕士空白授权点

0353警务、0851建筑学、0853城市规划。

(四)鼓励申报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专业学位授权点。

本次新增学位授权原则上应为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鼓励各高校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增列应用型学位授权点。其中,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

(五)鼓励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申报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授予单位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在下次学位授权审核结束后将不再保留。鼓励我省学位授予单位在符合相关一级学科申请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将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申请新增为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二、限制申报范围

对现有授权点较多、研究生培养规模较大、社会需求饱和、就业率较低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原则上暂停新增或限制新增。

三、不受理申报范围

(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予以撤销且撤销期未满5年的学位授权点(不包括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

(二)军队院校、军事学门类一级学科和军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三)已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不再受理其新增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的申请。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清理后,别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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